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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農藥管理條例》,任何農藥產品都不得超出農藥登記批準的使用范圍。劇毒、高毒農藥不得用于防治衛(wèi)生害蟲,不得用于蔬菜、瓜果、茶葉、菌類、中草藥材的生產,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。
表1 國家禁用和限用的農藥名單(66種)
農藥 名稱 |
禁/限用 范圍 |
備注 |
農業(yè)部 公告 |
氟苯蟲酰胺 |
水稻作物 |
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涕滅威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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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內吸磷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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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滅線磷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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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氯唑磷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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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硫環(huán)磷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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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乙酰甲胺磷 |
蔬菜、瓜果、茶葉、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 |
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(包括含其有效成分的單劑、復配制劑)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552號 |
樂果 |
蔬菜、瓜果、茶葉、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 |
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(包括含其有效成分的單劑、復配制劑)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552號 |
丁硫克百威 |
蔬菜、瓜果、茶葉、菌類和中草藥材作物 |
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(包括含其有效成分的單劑、復配制劑)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552號 |
三唑磷 |
蔬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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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毒死蜱 |
蔬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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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硫丹 |
蘋果樹、茶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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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農業(yè) |
自2018年7月1日起,撤銷含硫丹產品的農藥登記證;自2019年3月26日起,禁止含硫丹產品在農業(yè)上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55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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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螟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蠅毒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特丁硫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砷類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殺蟲脒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鉛類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氯磺隆 |
農業(yè) |
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(包括原藥、單劑和復配制劑)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六六六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硫線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磷化鋅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磷化鎂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磷化鋁(規(guī)范包裝的產品除外) |
農業(yè) |
① 規(guī)范包裝:磷化鋁農藥產品應當采用內外雙層包裝。外包裝應具有良好密閉性,防水防潮防氣體外泄。內包裝應具有通透性,便于直接熏蒸使用。內、外包裝均應標注高毒標識及“人畜居住場所禁止使用”等注意事項。② 自2018年10月1日起,禁止銷售、使用其他包裝的磷化鋁產品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磷化鈣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磷胺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久效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甲基硫環(huán)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甲基對硫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甲磺隆 |
農業(yè) |
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(包括原藥、單劑和復配制劑);保留出口境外使用登記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甲胺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汞制劑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甘氟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福美胂 |
農業(yè) |
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福美甲胂 |
農業(yè) |
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氟乙酰胺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氟乙酸鈉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二溴乙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二溴氯丙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對硫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毒鼠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毒鼠硅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毒殺芬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地蟲硫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敵枯雙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狄氏劑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滴滴涕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除草醚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草甘膦混配水劑(草甘膦含量低于30%) |
農業(yè) |
2012年8月31日前生產的,在其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可以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744號 |
苯線磷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百草枯水劑 |
農業(yè) |
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745號 |
胺苯磺隆 |
農業(yè) |
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(包括原藥、單劑和復配制劑)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032號 |
艾氏劑 |
農業(yè) |
禁止生產、銷售和使用 |
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丁酰肼(比久) |
花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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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滅多威 |
柑橘樹、蘋果樹、茶樹、十字花科蔬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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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水胺硫磷 |
柑橘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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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殺撲磷 |
柑橘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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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2289號 |
克百威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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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甘蔗作物 |
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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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基異柳磷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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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甘蔗作物 |
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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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拌磷 |
蔬菜、果樹、茶葉、中草藥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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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甘蔗作物 |
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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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樂果 |
甘藍、柑橘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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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、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氟蟲腈 |
除衛(wèi)生用、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 |
禁止在除衛(wèi)生用、玉米等部分旱田種子包衣劑外的其他方面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1157號 |
溴甲烷 |
草莓、黃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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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部公告第1586號 |
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方面 |
登記使用范圍和施用方法變更為土壤熏蒸,撤銷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記;應在專業(yè)技術人員指導下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28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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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(yè) |
自2019年1月1日起,將含溴甲烷產品的農藥登記使用范圍變更為“檢疫熏蒸處理”,禁止含溴甲烷產品在農業(yè)上使用。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55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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氯化苦 |
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方面 |
登記使用范圍和施用方法變更為土壤熏蒸,撤銷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記;應在專業(yè)技術人員指導下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289號 |
三氯殺螨醇 |
茶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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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農業(yè) |
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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氰戊菊酯 |
茶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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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農發(fā)〔2010〕2號 |
表2 其他3種采取管理措施的農藥名單
農藥 名稱 |
管理措施 |
農業(yè)部 公告 |
2,4-滴丁酯 |
不再受理、批準2,4-滴丁酯(包括原藥、母藥、單劑、復配制劑)的田間試驗和登記申請;不再受理、批準其境內使用的續(xù)展登記申請。保留原藥生產企業(yè)該產品的境外使用登記,原藥生產企業(yè)可在續(xù)展登記時申請將現有登記變更為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記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百草枯 |
不再受理、批準百草枯的田間試驗、登記申請,不再受理、批準其境內使用的續(xù)展登記申請。保留母藥生產企業(yè)該產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記,母藥生產企業(yè)可在續(xù)展登記時申請將現有登記變更為僅供出口境外使用登記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445號 |
八氯二丙醚 |
撤銷已經批準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農藥產品登記;不得銷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農藥產品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747號 |
表3 限制使用農藥名錄(2017版)
限制規(guī)定 |
農業(yè)部公告 |
列入本名錄的32種農藥,標簽應當標注“限制使用”字樣,并注明使用的特別限制和特殊要求;用于食用農產品的,標簽還應當標注安全間隔期 |
農業(yè)部公告第2567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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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種限制使用農藥為甲拌磷、甲基異柳磷、克百威、磷化鋁、硫丹、氯化苦、滅多威、滅線磷、水胺硫磷、涕滅威、溴甲烷、氧樂果、百草枯、2,4-滴丁酯、C型肉毒梭菌毒素、D型肉毒梭菌毒素、氟鼠靈、敵鼠鈉鹽、殺鼠靈、殺鼠醚、溴敵隆、溴鼠靈、丁硫克百威、丁酰肼、毒死蜱、氟苯蟲酰胺、氟蟲腈、樂果、氰戊菊酯、三氯殺螨醇、三唑磷、乙酰甲胺磷(前22種農藥實行定點經營)。